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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燃气集团特种设备检验所专用设备购置16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08-10-09
项目单位:北京市燃气集团特种设备检验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泽岱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泽岱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 北京市燃气集团特种设备检验所 的委托,对其所需的设备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报价和投标。
1.项目名称:北京市燃气集团特种设备检验所专用设备购置16
2. 项目编号:XM-0000112303080613001
3. 总预算金额:277.475万元整(人民币)
4. 采购需求主要名称及数量:
第一包常规测量试验设备  第二包专用无损检测设备 第三包视频内窥镜设备
第四包声发射仪设备   第五包应力测定设备 第六包专项检测设备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清单、技术要求及分类”,投标人可选投其中任何一包,也可全部选投,但每一包段不可拆包、拆项、分包及转包,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中采购需求未明确或未完全明确采购设备配置的,其配置由报价人按自身产品特点自行配备完备以满足设备的完全安全使用功能。
5.合格的投标人:
1) 有效营业资质;
2)持有效证件购买了招标文件,具有本项目合同履行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均可参加投标;未持有效证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是合格的投标人;
3)报价人是生产厂家的提供生产厂家证明文件,是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所投品牌的生产厂家授权书。
4)投标人不应与“在本次招标中,为采购人设计编制技术规格、评审方法和其他文件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和利益联系。
5)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与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不符的不是合格的投标人;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持有效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招标代理公司登记,并交纳标书款;逾期交纳或不缴纳的投标人,将视为不合格的投标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所投货物如有涉及到自主创新产品或环保节能产品,应遵守相应政策法规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6.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7.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地点:
1)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持有效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自2008年10月9日起每天上午9:00 – 11:30;下午13:30 – 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北京泽岱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95号8门103房间)
4)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包,售后不退。
8.招标文件答疑截止时间:2008年10月15日下午16:30前
9.投标截止及开标会开始时间:2008年10月31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开标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接受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北京泽岱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区北四环西路95号8门103房间)
11.采购人:北京市燃气集团特种设备检验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砖角楼南里13号
12.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泽岱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95号8门
联系人:陈 飞 郭娇媛 
电话:88856410
传真:88856410-203
邮编:100089
Email:zedaizhaobiao@sina.com
请各投标人特别注意: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
北京泽岱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 10月9日
 

 

 

批复文号
 
内容字数:2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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