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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庆县井庄镇集中供水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08-10-27
项目单位:延庆县井庄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赋佳慧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延庆县井庄镇集中供水工程项目,已经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京发改[2007]1967号文件批准建设。北京赋佳慧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延庆县井庄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对延庆县井庄镇集中供水工程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水源工程:新打机井2眼,单井井深140米;改造水源井2眼;配套建设水源井泵房4座,单座占地面积20平方米;埋设管径160毫米PVC-U管长5000米。
(二)水厂工程: 新增供水能力3000吨/天,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水厂设清水池2座,每座容积300立方米;加压泵房1座,建筑面积70平方米;消毒间1座,建筑面积23平方米;配电控制室1座,建筑面积44平方米;综合管理用房1座,建筑面积149平方米;传达室1座,建筑面积15平方米;同步实施厂区道路、综合管线及围墙等配套设施。
(三)供水管网工程:铺设供水管网总长度为20972米,闸门井60座,水表井35座。
①、北线供水管网总长9847米:管径250毫米PVC-U管长1855米;管径160毫米PVC-U管长600米;管径110毫米PVC-U管长7392米。
②、南线供水管网总长11125米:管径160毫米PVC-U管长4555米;管径110毫米PVC-U管长6570米。
2、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3、工程地点:延庆县井庄镇。
4、招标范围:全部工程监理招标
二、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近三年具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监理业绩;
4、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或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经投标人正式授权任命的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应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三、报名条件及时间
各投标单位须在公告有效期内持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招标人将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本工程投标。若投标申请人多出7家时,择优选择7家进行该项目的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报名时间为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2008年 10 月 27 日—2008年 10 月 31 日上午9:00—下午16:00)截至日期为2008年 10 月 31 日。
经审查合格的报名单位请于2008年11 月 3 日9:00—16:00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报名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专用本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5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四、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延庆县井庄镇人民政府项目办
联系人:李晓庆
电 话:13911312935
备 注:报名前提前打电话联系.
批复文号 京发改[2007]1967号
 
内容字数: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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