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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庆县井庄镇集中供水工程项目,已经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京发改[2007]1967号文件批准建设。北京赋佳慧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延庆县井庄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对延庆县井庄镇集中供水工程项目施工(含设备及重要材料)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水源工程:新打机井2眼,单井井深140米;改造水源井2眼;配套建设水源井泵房4座,单座占地面积20平方米;埋设管径160毫米PVC-U管长5000米。 (二)水厂工程: 新增供水能力3000吨/天,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水厂设清水池2座,每座容积300立方米;加压泵房1座,建筑面积70平方米;消毒间1座,建筑面积23平方米;配电控制室1座,建筑面积44平方米;综合管理用房1座,建筑面积149平方米;传达室1座,建筑面积15平方米;同步实施厂区道路、综合管线及围墙等配套设施。 (三)供水管网工程:铺设供水管网总长度为20972米,闸门井60座,水表井35座。 ①、北线供水管网总长9847米:管径250毫米PVC-U管长1855米;管径160毫米PVC-U管长600米;管径110毫米PVC-U管长7392米。 ②、南线供水管网总长11125米:管径160毫米PVC-U管长4555米;管径110毫米PVC-U管长6570米。 2、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3、工程地点:延庆县井庄镇。 4、招标范围:全部工程施工( 含设备及重要材料)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 (含三级)资质; 3、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和成功经验; 4、过去三年中具有类似项目的工程施工经验,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5、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7、具有实施投标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人员、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 8、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三、报名条件及时间 各投标单位须在公告有效期内持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同类工程业绩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各投标单位还须提交资格审查文件,包括1.法人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2.确定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至少应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加盖单位公章)3.拟投入本工程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简历及拟投入本工程的其他管理和主要施工人员情况。(以上人员需真实有效,一旦中标,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在施工中更换,否则因此造成的合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4. 同类工程业绩。5.投标单位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料。 招标人将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本工程投标。若投标申请人多出7家时,择优选择7家进行该项目的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报名时间为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2008年 10 月 27 日—2008年 10 月 31 日上午9:00—下午16:00)截至日期为2008年 10 月 31 日。 经审查合格的报名单位请于2008年11 月 3 日9:00—16:00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报名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专用本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500元,图纸押金500元. 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四、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延庆县井庄镇人民政府项目办 联系人:李晓庆 电 话:13911312935 备 注:报名前提前打电话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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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京发改[2007]196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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