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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道路路面工程对水泥混凝土的要求有哪些
城市道路路面工程对水泥混凝土的要求: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应采用42.5级以上的道路硅酸盐水泥或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其他道路可采用矿渣水泥,其强度等级不低于32.5级。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并经复验合格,粗集料宜使用人工级配。宜采用质地坚硬、细度模数在2.5以上,符合级配规定的洁净粗砂、中砂。海砂不得直接用于混凝土面层。淡化海砂不得用于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可用于支路。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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