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川建建发〔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等相关单位:为规范我省建筑市场秩序,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
一、认真做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要严格按照合同示范文本中关于缺陷责任期、质量保证金扣留和退还等新修定的条款履行责任。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本合同示范文本自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
附件: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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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字数: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