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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房山区南窖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建的南窖乡生态采摘观光基地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资金业已落实。现招标人决定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2、本次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建设规模:建设道路23000米,防洪道23000米,步行道29000米;接待中心5个5400平方米,泵房12个285平方米,蓄水池34个,停车场11个11000平方米,防霜大棚6个7000平方米,厕所15个,防火瞭望塔6个540平方米;防护墩8500个,护坡22500平方米;打机井8眼;架设供电线路14820米,铺设输水管线33000米,安装水泵18台,变压器8台,整理荒山6000亩。 2.1招标范围为: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2.2 建设地点为:南窖乡北安村、中窖村、大西沟村、南窖村、花港村、水峪村。 2.3立项文号为:房发改(核)[2007]43号、房发改(核)[2007]83号 2.4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3、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年检合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本招标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内容与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相应要求,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投标申请人对上述招标项目独立投标。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6、投标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17日9时00分至 2008 年11月21日16时00分(报名时间:上午9:00到11:00、下午14:00到 16:00),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原件;经办人需持投标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经办人及资质资料复印件均需三份,且需加盖单位公章),到北京市海淀区曙光花园中路11号农科大厦A座11层处报名。 7、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8、本工程招标谨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9、其他要求:不提倡国外及港、澳、台的监理单位参与投标,本工程不提倡联合体形式投标。
招 标 人:北京市房山区南窖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曙光花园中路11号农科大厦A座11层 邮政编码:100097 联系电话:13426309256 联 系 人:张旭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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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房发改(核)[2007]43号、房发改(核)[2007]8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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