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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08年延庆县新农村污水治理工程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2008年延庆县新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京发改[2008]1581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和县自筹 ,招标人为 延庆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涉及千家店镇下湾村、康庄镇马营村、沈家营镇曹官营村、延庆镇王泉营村、永宁镇孔化营村共5个镇5个行政村。 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污水处理场站7座,污水处理规模为191吨/天,铺设污水收集管网55620米,建设检查井2918座。 计划工期: 2009年1月20日~2009年12月31日。 招标范围:2008年延庆县新农村污水治理工程施工期及保修期监理。 分标方案:本工程施工监理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水利工程监理甲级 资质,过去 3 年中具有类似项目的工程施工经验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8年12月9日至2008年12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富豪村北) 购买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本项目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报名时,仅对潜在投标人具备购买招标文件的必备条件进行初步审查。潜在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只有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本工程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1月5日9时0分,地点为 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二层会议室(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富豪村北)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http://www.bjztb.gov.cn)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庆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办公室 地 址:延庆县京张路路口南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富豪村北 邮 编: 102100 邮 编: 101119 联 系 人: 王宗亮 联 系 人: 金宇 电 话: 89576205 传 真: 89576205 2008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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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京发改[2008]158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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