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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08年延庆县新农村污水治理工程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2008]158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延庆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涉及千家店镇下湾村,康庄镇马营村,沈家营镇曹官营村,延庆镇王泉营村、永宁镇孔化营村5个镇5个行政村。 2.2建设规模 建设污水处理场站7座,污水处理规模191吨/天,铺设污水收集管网55620米,建设检查井2918座。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09年1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09年12月31日,总工期共计346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建设污水处理场站7座,污水处理规模191吨/天,铺设污水收集管网55620米,建设检查井2918座。 2.5标段划分 上述招标范围所示内容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 资质, 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8年12月9日至2008年12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富豪村北) 购买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只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本工程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1月5日9时20分,地点为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二层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http://www.bjztb.gov.cn/)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庆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地 址:延庆县京张路路口南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富豪村北 邮 编: 102100 邮 编: 100029 联 系 人: 金宇 电 话: 89576205 传 真: 89576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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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京发改[2008]158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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