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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东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委托,对北京市东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车辆购置(小垃圾车)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一、合格的供应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有允许企业生产相关货物的证明资料的企业; 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二、采购内容及财政预算资金: 1.采购内容:27辆 小垃圾车 2.财政预算资金:RMB224万元 三、报名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资格证明文件、企业同类项目业绩(附不少于三份合同,如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公告期:2008年12月11日~2008年12月17日 9:00~12:00 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六、采购人:北京市东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七、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90号 联系人:赵艳春 胡晓明 电 话:67164376 传 真:67169289 八、公告有效期: 本公告有效期从2008年12月11日至2008年12月17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请在公告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反映。 此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beijing.gov.cn)及北京市投资平台(www.bjinvest.gov.cn)上公告。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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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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