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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房山区新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工程项目,已经由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京发改【2008】1582号文批复,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施工的招标条件。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施工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008年房山区新农村污水治理工程 2、招标项目名称:2008年房山区新农村污水治理工程施工招标 3、建设单位(发包人):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4、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5、工程概况 工程治理范围: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场站,污水处理规模为500吨/天,铺设污水收集管网112079米,建设检查井2282座。 6、本次新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分为2个标段: 第1标段(招标编号:BJJF-2008-872):污水管网工程和污水处理场站工程。本标涉及主要工程量:张坊村铺设污水收集管网67148m,建设检查井1168座,路面拆除及修复3689m2;南白岱村铺设污水收集管网44931m,建设检查井1114座,路面拆除及修复2485m2。污水处理场站规模为500吨/天,新建粗细格栅池各1座、1座调节池、1座二沉池、1座ABFT池、1座斜板沉淀池及1个潜流型人工湿地等工程建筑及附属构筑物,并负责采购相对应的管材管件、电气电缆等设备及安装工程。 第2标段(招标编号:BJJF-2008-873):采购UPVC排水管。本标采购的污水排水管采用UPVC双壁波纹排水管,总长约112079m。 7、资金来源:市政府投资及区自筹。 8、工程地点:张坊镇张坊村、南白岱村 二、招标内容及工期要求 1、招标内容:上述工程建设内容施工阶段及保修期。 2、计划工期:自2008年10月20日开工,至2009年5月20日竣工。 三 、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第1标段投标企业资格要求如下: 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过去三年中具有类似项目的工程施工经验,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具有实施投标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人员、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 参加第2标段投标企业资格要求如下: 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产品制造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是采购项目产品制造商或有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 3、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产品认证、合格证书,符合验收标准。 4、为保证售后服务,制造商或代理商在北京市或周边城市设有办事处,或有售后快捷服务保障措施。 四、投标人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08年12月16日至2008年12月22日每日上午8:30至下午16:30,接受潜在投标人报名。 五、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发售 1、资格审查:本项目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报名时,仅对潜在投标人具备购买招标文件的必备条件进行初步审查。潜在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只有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8年12月23 日至12月29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 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崇文区崇外大街90号408室。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捌佰元整(RMB¥800元整),售后不退。 六、现场踏勘 招标人拟于 2008年12月30日上午9:30在房山区水务局院内集合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七、投标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递交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17日上午9:30时,迟到的投标文件无效。 八、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本招标项目拟定于2009年1月17日上午9:30在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2层会议室组织公开开标。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昊天大街81号 联系人:谌丽斌 联系电话:010-69353344 传 真:010-6938471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崇文区崇外大街90号 联系人:赵利民、黄成阳、李静 联系电话:010-67116642、010-67187788 传 真:010-67158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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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京发改【2008】1582号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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