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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人民广播电台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数字广播DAB视频设备政府采购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人名称:北京人民广播电台 2.采购人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4号 3.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90号(708室) 联系人:宋跃 鲁智慧 联系电话:67132122、67166688 传真:67187777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崇外大街支行; 行号:5 帐号:0200000519006798276 4.项目预算金额、分包情况及分包控制金额:(具体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项目预算:人民币394.4921万元 分包一:视频信号分配、传输设备 分包控制金额:75.8441万元 分包二:视频制作设备 分包控制金额:318.648万元 5.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5.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5.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5.3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5.4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 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 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5.5投标人如为经销商则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的授权书; 5.6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 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6.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年检有效); 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仅限开标前3个月内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如为经销商则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的授权书;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度的财务审计报告(2007或2008年度)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个月内有效)加盖本单位公章。 7.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9 年2月5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至下午4:00(北京时间)。 8.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08室)。 9.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如需电子文档表格,每套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邮购,每套加收人民币100 元。 10. 投标时间:2009年2月26日上午8:30—9:00(北京时间)。 11.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09年2月2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2.投标及开标地点: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315会议室 13.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09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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