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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分行前置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发布日期:2009-02-25
项目单位:中国光大银行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GXTC-CZ-0912001 

招标内容: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光大银行委托,就中国光大银行分行前置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商务谈判。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1、 招标编号:GXTC-CZ-0912001
2、 采购内容:中高端小型机的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及相关伴随服务。
3、 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注册资金在3000万(含)元人民币以上(或按当前汇率折算3000万人民币及以上)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必须为取得IBM或HP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的供应商;;
3)投标人须在北京市区范围内设有办事机构;
4)投标人须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技术力量,财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5)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资质;
6)投标人须具备完善的备件供应和保障体系;
7)投标人须具备完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体系,在全国主要省份中心城市有分支机构,能够提供7×24小时的不间断服务。
8)投标人近3年(2006年-2008年)须在国内全国性商业银行金融机构具有良好的业绩和经验,并具有至少两次类似产品货物和类似价格规模项目的成功案例。
9)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0)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11)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5)投标人在同类项目中不得有不良记录。
1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17)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人的采购预算,将按无效标处理;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超过招标人的采购预算,招标人将拒绝所有投标并重新组织招标或者另行采购。招标人的采购预算将在开标时当众进行宣布。
4、 招标文件发售: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09年2月24日起开始,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前台
售 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特别说明: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5、 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09年3月4日上午9点整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刘光胜、邓璐璇
电 话:010-51196386-203、211
传 真:010-51196363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 号:71110-1-01-826-001291-04

批复文号
 
内容字数: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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