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造价站
1、广西有哪些造价公司?
广西明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桂城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火天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南宁站在哪里
地址: 南宁市城北区衡秀里19号西一里11号 电话: (0771)3101829
3、在广西的建设工程使用什么造价软件
一般使用广龙软件 不过因为是造价站自组软件公司外购核心程序开发有垄断的嫌疑 造价员不喜欢阿
4、广西造价什么行情?
往西赵武价什么行情造价这个我也不太清楚,你得上网上查一下找驾驶的。行情
5、广西工程造价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我是造价内行,绝对毋庸置疑,我同事是其他学校造价专业毕业的,深刻觉得建院造价出来的懂得很多,现在也让他弟弟去建院了。不过建院造价专业的分数线早两年已经超三本了哦~~~
6、《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取费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取费标准:一、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一)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节能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1.建筑综合工日:一类工48元/工日、二类工57元/工日;2.装饰综合工日:一类工57元/工日、二类工66元/工日。(二)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及费用定额》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一类工48元/工日、二类工57元/工日、三类工66元/工日。(三)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一类工57元/工日、二类工66元/工日。(四)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一类工48元/工日、二类工57元/工日、三类工66元/工日。201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园林绿化养护消耗量定额及费用定额》的绿化综合工日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50元/工日。二、计算规定(一)调整后的人工工资单价,按照各专业费用定额的规定,计入基价作为取费基础。(二)各专业管理费费率按桂建标〔2011〕21号文执行。(三)其他规定及计价程序按各专业费用定额执行。三、执行时间本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2013年1月1日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合同的工程,仍按原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执行。原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可调整或未明确是否可调整的工程,2013年1月1日起完成的工程量,按本规定调整;原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不可调整的工程,合同双方本着协商一致的原则,宜参照本规定进行调整;2013年1月1日前,已办妥结算的工程,不得调整。本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由我厅负责管理,各有关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我厅反馈,具体的业务解释由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
7、广西壮族自治区定额人工费最新标准是多少/工日,相关文件请发到840916238@qq.com 谢谢
一、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 (一)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节能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 1.建筑综合工日:一类工48元/工日、二类工57元/工日; 2.装饰综合工日:一类工57元/工日、二类工66元/工日。 (二)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及费用定额》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一类工48元/工日、二类工57元/工日、三类工66元/工日。 (三)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一类工57元/工日、二类工66元/工日。 (四)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一类工48元/工日、二类工57元/工日、三类工66元/工日。201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园林绿化养护消耗量定额及费用定额》的绿化综合工日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50元/工日。 二、计算规定 (一)调整后的人工工资单价,按照各专业费用定额的规定,计入基价作为取费基础。 (二)各专业管理费费率按桂建标〔2011〕21号文执行。 (三)其他规定及计价程序按各专业费用定额执行。 三、执行时间 本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2013年1月1日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合同的工程,仍按原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执行。原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可调整或未明确是否可调整的工程,2013年1月1日起完成的工程量,按本规定调整;原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不可调整的工程,合同双方本着协商一致的原则,宜参照本规定进行调整;2013年1月1日前,已办妥结算的工程,不得调整。 本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由我厅负责管理,各有关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我厅反馈,具体的业务解释由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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