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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眼科视野计等设备采购招标项目资格预审报名公告

发布日期:2009-03-20
项目单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采购人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内大街2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采购项目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眼科视野计等设备采购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 0686-09400477016N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内容:1视野计 一台 2手术显微镜 一台 3视神经纤维厚度分析仪 一台
资格预审报名时间:2009年3月20日-2009年3月24日
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2)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3)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5)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则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投标产品有注册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6)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仅限开标前3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入账的有效票据凭证复 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个月内有效,如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投标人提供复印件无效)加盖本单位公章。 
6)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携带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7)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8)列明近三年与本项目相类似项目的业绩情况及用户清单列表,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报名资料送达要求:
(1)投标人提交的各项报名资料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统一用A4纸编写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2)送达报名资料时,送达者须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资格预审报名资料中所要求的单位公章是指行政公章,其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无效。
报名资料送达地点:北京国际贸易公司411房间(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建国饭店与京伦饭店之间夹道向北)
报名后的资格审查:评审小组在有效的报名中进行资格审查,依照随机原则在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抽取3家,邀请其参加竞争性谈判,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丽红 潘红云
电话:010-65004038/传真:010-65062056
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2009年3月20日
批复文号
 
内容字数: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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