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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东城区精神卫生保健院的委托,对北京市东城区精神卫生保健院(东外医院)室内改造、化验室改造及食堂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此项目投标。 一、项目名称: 室内改造、化验室改造及食堂改造工程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 2、项目内容: 室内改造、化验室改造及食堂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预算资金:室内改造工程人民币伍拾壹万元整(RMB510000.00元) 化验室改造工程人民币捌万元整(RMB80000.00元) 食堂改造工程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RMB160000.00元) 三、招标人:北京市东城区精神卫生保健院(东外医院) 四、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崇文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邮 编:100062 联系人: 陶灵恩 朱建萍 电 话:67164376 传 真:67169289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与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有良好的信誉、雄厚的实力、优良的管理体系、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协调、组织能力; 4、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执业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5、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六、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4月10日至2009年4月16日9:00~11:30 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12室(崇文门外大街90号,普仁医院北侧)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400元,售后不退。 七、现场踏勘时间: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 标前会时间:2009年4月16日上午9:00 标前会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投标止时间:2009年4月30日上午9:00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 1.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已年审合格)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已年审合格)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 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4.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还应携带《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5.《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此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beijing.gov.cn) 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www.bjinvest.gov.cn)上公告。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0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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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2009-44、4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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