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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南校区教学1号楼维修改造工程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日期:2009-04-23
项目单位: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南校区教学1号楼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人名称: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固安县(京开高速路过永定河桥800米路东,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南校区)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10008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2108243
招标内容:
1.完成本项目教学1号楼装修改造及相关电气、室内外给排水、暖气工程改造。
2.完成深化设计、安装、调试、验收、运行及其他伴随服务。
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项目地点:河北省固安县(京开高速路过永定河桥800米路东,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南校区)
财政预算控制金额:315.39万元;
投标人合格报名申请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项目的技术力量、财务能力和良好信誉;
2.具备资质:建筑装修装饰二级(含)以上;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仅限开标前3个月内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已年审合格],法人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7.投标人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8.投标人应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和要求,有一定的资金周转和保障能力。
9.投标人应具备相应设备供应、售后服务保障等方面的能力。
10.资格预审入围后的投标人需办理进冀(入廊)施工许可后,方可后续投标。
1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须使用中文,并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所有材料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9年4月23日-4月27日9:00-15:00时整止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209室;
资审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9年4月24日-4月30日9:00-15:00时整止
资审文件递交截止日
时间:2009年5月6日15:00时整止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10008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209室(100081)
电 话:62108243 传 真:62108238
联 系 人:袁晓磊 2009年4月23日
批复文号 京财文指[2009]137号
 
内容字数: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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