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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统计数据网络报送系统项目设备采购

发布日期:2009-05-11
项目单位:北京市统计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首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首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北京市统计局的委托,就北京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统计数据网络报送系统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感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1.项目名称:北京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统计数据网络报送系统项目设备采购
2.项目地点: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南街36号,北京市统计局
3.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4.项目概况:
本项目的建设目标为采用成熟、稳健的信息技术手段,依托北京市统计核心业务系统平台,提升其处理能力,以满足北京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网络报送和数据处理的需要,更有力地支撑北京统计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两部分:
一是在统计核心业务系统原有数据库设备集群架构的基础上,采购2台高性能的小型机以及相关配套的设备,将原2节点的数据库系统割接至4节点,搭建起经济普查网络报送系统。
二是为应对北京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大量的数据处理、数据质量检查和数据分析工作的需要,为北京市各级经济普查机构配备微机和笔记本电脑,进行客户端数据处理程序的安装,完成全市经济普查单位的数据审核、评估、验收、统计执法检查及数据挖掘、分析等工作。
5.招标内容:台式微机及笔记本终端设备采购(台式微机1084台、笔记本417台)
6.投标人资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注册资本应在1000万元(含)以上,并应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主要货物的生产厂商或授权代理商。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则必须获得生产厂商针对投标人所投标的主要货物的投标授权;
(4) 近三年(2006-2008年)具有同类型项目销售业绩,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如合同、验收证明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产品的知识产权,一切产权纠纷由投标人负责;
(6) 参与本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的设计咨询公司、监理公司、集成公司及与其有隶属、利益关联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7) 投标人需在本项目实施地(北京)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且在本项目实施地有足够的可满足要求的技术人员(附相关证明文件);
(8)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潜在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7.报名时间:2009年5月11日-2009年5月15日,每天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8.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5月15日16︰00
9.报名地点: 
北京首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街民丰胡同31号中水大厦815室 
10.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 系 人:邱鹏飞、刘学颖
联系电话:010-88067241
传 真:010-88067077
电子邮件:qpfwork@163.com
北京首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5月11日

批复文号 京发改【2009】823
 
内容字数: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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