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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旧城保护区路灯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09-06-25
项目单位: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东城区旧城保护区路灯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前来报名,并向其发出招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 东城区旧城保护区路灯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BJJF-2009-490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内
2、项目内容:
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能中两个标段,投标人不得将一标段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且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注明投哪个标段,若未按领取招标文件时注明的标段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第一标段:东四地区路灯改造
第二标段:隆福寺地区路灯改造
第三标段:钟楼地区路灯改造
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财政预算资金为:
人民币陆佰捌拾叁万元整(暂定金额)
(RMB:6830000.00元)
三、招标人: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什锦花园23号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84011702
四、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崇文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邮 编:100062
联系人:赵艳春 王慧 
电 话:67164376
传 真:67169289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与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雄厚的实力、优良的管理体系、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协调、组织能力;
4.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公示时间:2009年6月25日至2009年7月1日
接受报名时间:2009年6月25日至2009年7月1日
9:00~11:30 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接受报名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12室(崇文门外大街90号,普仁医院北侧)
七、发售招标文件及图纸时间:2009年7月1日
9:00~11:30 13:00~16:00(报名单位统一领取)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图纸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八、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
九、标前会时间:2009年7月3日上午10时
标前会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317会议室
报名时须持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资格证明文件,近三年业绩(附不少于三份合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明:业绩以提供加盖公章合同和北京市路灯管理中心出据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依据]
此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beijing.gov.cn) 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www.bjinvest.gov.cn)上公告。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09年6月25日

批复文号
 
内容字数:2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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