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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之翼》广告代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09-08-25
项目单位:中国航空传媒广告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无
中国航空传媒广告公司对所属《中国之翼》广告代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招标方指中国航空传媒广告公司,投标方指资质合格的广告公司。
一、招标项目简介:
1、招标项目:《中国之翼》广告代理;
2、项目简介:中国航空传媒广告公司主办的《中国之翼》杂志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对外发行的刊物。国内统一刊号为:CN11—2749/U,国际标准刊号为:ISSN1003—3823;
《中国之翼》是一本带你走遍世界,讲述那里和他们的历史、文化、生活的航机休闲杂志,中英文双语。《中国之翼》每年面对国航 4000万旅客,拥有飞机客舱这一良好的 阅读环境,多年来,内容、品质不断提升,发行渠道稳定,已成为国内著名品牌期刊。2007年-2009年连续入围中国广告协会年度全国报刊广告投放价值百强,位列全国期刊30强。
3、《中国之翼》广告版位说明:
《中国之翼》广告版数原则上不封顶,杂志广告版面应该包括但不限于封面拉页、封二、封二对页、目录前跨页、目录对页、内页整版、内页跨版、封三对页、封三及封底,但杂志封面不能刊登广告。
4、《中国之翼》印刷、发行说明:
《中国之翼》印刷规格: 210㎜×285㎜,封面250克光铜、内页80克铜版纸;
《中国之翼》发行范围:主要配发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飞机座椅后背袋内;同时,还发往国航驻外办事处、国内营业部,并作为国航参加国内外航空展览会、旅游博览会、交易会等参展资料;每期发行量:150000册;
5、《中国之翼》出版:月刊,每月1日出版。
二、合作模式:
1、独家代理保底+分成+自营相结合;
2、投标人承担制作费用和印刷费用。
三、项目合作期限:
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共计三年。
四、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国内广告发布和广告代理资质;
3、投标人需有平面媒体广告经营经验,在业内无不良记录;
4、投标人2008年度营业收入(须经审计)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5、投标人承诺守法经营,并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2009年9月1日——2009年 9月2日;
2、报名地点:北京朝阳区望京北路9号叶青大厦D座8层; 联系人:郭燕 电话:64748822—4872;
3、投标企业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文件:
⑴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⑵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六、《中国之翼》招标项目说明会:
1、参会企业要求:报名企业;
2、时间:2009年9月7日上午9:30;
3、地点:北京朝阳区望京北路9号叶青大厦D座9层大会议室;
七、投标保证金:
1、每一投标企业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
2、投标企业须在2009年9月9日16时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中国航空传媒广告公司下列账户,以实际到帐为准;
户 名:中国航空传媒广告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望京科技园支行
帐 号:0200296729000051120
3、投标人中标后,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在合同实际执行过程中如果违约造成合同执行终止,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八、投标人资质审验:
投标人应在2009年9月9日下午16:00前,将其资质证明文件提交给招标人,由招标人聘请律师于2009年9月10日至2009年9月17日期间对投标人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进行审验,并由律师根据对资质证明文件的审验结果,独立出具法律意见书。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所有资质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保证配合招标人聘请的律师进行上述资质审验工作;
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应包括:有审计单位加盖公章的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平面媒体广告经营经验的书面材料报告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投标人资质的证明材料。
九、投标和开标的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9月21日上午9:30,逾期不予受理;
投递标书地点:北京朝阳区望京北路9号叶青大厦D座9层大会议室;
2、开标时间:2009年9月21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北京朝阳区望京北路9号叶青大厦D座9层大会议室。
批复文号
 
内容字数: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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