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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看守所改造工程为朝阳区政府投资、采用代建制方式建设实施的项目。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组织实施该工程建设实施单位(即代建人)的公开招标。 1.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看守所改造工程 2. 建设地点:朝阳区朝阳北路常营西里甲1号 3. 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包括对看守所监区内外所有建筑内部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维修改造,节能改造,电气工程,监控及报警系统,建筑外立面修整,实施一体化外墙粉刷,看守所室外道路、排水、供热系统、绿化围墙、大门等实施改造,改造工程总建筑面积30311平方米。 4. 项目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控制在2107.7万元以内,其中:工程费用1831.68万元,其他费用175.65万元,预备费100.37万元。资金由区政府安排解决。 5. 招标内容: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本工程建设实施单位,即“代建人”。 6. 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至少具有以下一项资质: A、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B、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C、建设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D、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E、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 (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高级职称和执业资格证书(必须是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中的至少一项)。 (4)已经承担本项目咨询工作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代建人投标,代建人与该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标代理、设备材料供应、工程监理、施工单位无隶属关系,不得参与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设计、招标代理、设备材料供应、工程监理、施工等工作。 (5)投标人应具备承担项目建设工程投资总额10%的履约保函的经济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09年9月18日至2009年9月24日;每日9:30~16:00(节假日除外)。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企业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人的身份证。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招标文件500元一份,售后不退。 8、报名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天银大厦A西座506室 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红伟 电 话:66419876-8861 传 真:66410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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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朝发改【2009】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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