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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通州区新河灌溉区再生水利用(五期)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已经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通州区新河灌溉区再生水利用(五期)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京发改〔2009〕1971号文批复,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北京市通州区水利重点工程项目办公室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通州区新河灌溉区再生水利用(五期)工程施工 招标编号:BJJF-2009-963 2.2招标人:北京市通州区水利重点工程项目办公室 2.3建设地点:通州区永乐店镇、漷县镇。 2.4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永乐店镇、漷县镇的部分地区共计33个自然村的渠系及建筑物进行续建配套和改造工程。覆盖土地面积13.5万亩,有效灌溉面积8.5万亩。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09年12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0年12月31日,总工期共计385日历天。 2.6本招标范围:永乐店镇、漷县镇的部分地区共计33个自然村的渠系及建筑物进行续建配套和改造工程。覆盖土地面积13.5万亩,有效灌溉面积8.5万亩。主要工程项目包括:治理河道20条,疏浚开挖主干沟渠114.8公里,拆建河道建筑物88座,包括12座节制闸桥、15座节制闸、3座进水闸桥、5座进水闸、48座农桥、1座闸房、4座方涵。新建蓄水控制性工程4处,包括3座节制闸、1座进水闸。新建泵站297座,建设13个地下水质、作物和土壤监测站点和2个地表水质监测站点,建设2个监测控制中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过去5年中具有类似项目的工程施工经验;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建造师资格;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10月20日至2009年10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崇文区崇外大街90号712室)报名。 4.2 招标文件的购买:2009年10月20日至2009年10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崇文区崇外大街90号712室)购买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只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套,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4 本工程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11月17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http://www.bjztb.gov.cn/)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通州区水利重点工程项目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崇文区崇外大街90号712室 联 系 人:赵艳春 胡晓明 电 话:67164376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09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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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京发改〔2009〕197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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