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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30家政府机构节能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09-11-25
项目单位:北京节能环保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委托,对北京市30家政府机构节能改造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本项目分为六个标段,通过评审,每个标段择优选定一家施工单位。
一、 招标人:北京节能环保中心
二、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 项目名称:北京市30家政府机构节能改造工程
招标内容:对北京市30家政府机构办公建筑各种用能系统进行节能改造的施工工作,包括:围护系统、空调系统、供暖系统、通风系统、生活热水系统、照明系统、变配电系统、其它用能系统等。
项目规模:对包括市广播电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委、市审计局等30家政府机构办公建筑进行节能改造,项目共计18个办公地点,建安工程费用约7000万元人民币。

单位名称

地址

备注

第一标段

 

 

北京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正义路2号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

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

 

北京市广电局

建国门外大街14号

 

第二标段

 

 

北京市委

北京市台基厂大街3号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北京市和平里北街2号

 

北京市商务委

朝阳门内大街190号

 

北京市东城区政府

东城区东四钱粮胡同3号

 

石景山区政府

石景山路18号

 

第三标段

 

 

北京市教委

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

 

市人力社保局(原市劳动社会保障局)

宣武区永定门内大街5号

 

崇文区政府

崇文区幸福大街32号

 

北京市经济信息化委(原市乡镇企业局

朝阳区慧新东街6号院3号楼

 

第四标段

 

 

北京市审计局

丰台区菜户营甲2号

 

宣武区政府1#

宣武区南菜园

 

宣武区政府2#

宣武区南菜园

 

第五标段

 

 

中环广场12家(市农工委、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法制办、市人防办、原市信息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运输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市计生委、市民委、市粮食局)

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

 

第六标段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朝阳区育慧南路3号

 

北京市水务局

海淀区玉渊潭南路北侧

 

 

四、 每一标段报名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许可,年检合格;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机电安装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本项目每一标段择优选择不超过7家(含)单位进行投标,超过7家单位报名和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标段采用资格预审;未超过7家(含)单位报名或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标段采用资格后审;报名单位不足3家的标段将重新招标。
六、 报名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见本公告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必须提供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无需授权);
4、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申请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近三年从事相似项目业绩(本项目建设地点数量多,分布广,部分标段需同时进行多个施工地点施工),相关证明提供主要合同内容和签章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 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须使用中文,所有材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所有材料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相关资质证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在报名时提供审查。
八、 招标文件发售具体时间与发售地点将另行通知。
九、 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2009年11月25日-12月1日,9:00-11:00 14:00-16:00
 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天银大厦A西座506
资格预审文件每本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注:报名前请先和项目联系人电话咨询。
十、 联系人:吴菲
联系电话:66415588-0713
E-mail:wufei@becc.com.cn
公告发布时间:2009年11月25日


 
附件:
北京市30家政府机构节能改造工程施工项目
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书
致:北京节能环保中心
我公司作为北京市30家政府机构节能改造工程施工项目第 标段投标申请人,自愿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工作。
在此郑重承诺:如果在该项目投标资格预审过程中或者在投标过程中或者在中标后,招标人或者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发现并查实我公司在所填报的该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存在提供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或者伪造数据、资料或证书等情况,我公司将无条件地自动放弃该项目地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如果我公司已经收到中标通知书,我公司无条件地承认,我公司所收到的该工程中标通知书为无效文件,对招标人不具任何法律约束力;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和损失均由我公司承担。本段承诺具有相对独立性,本段承诺既是我公司投标资格申请文件的有效组成内容,也是我公司获得投标资格后所递交的投标书的有效组成内容,对我公司在与该项目有关的任何行为中始终具有优先的法律约束力。
如您们需要我们提供任何进一步资料,请与下述人员联系: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和地址:
申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批复文号
 
内容字数:4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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