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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诉讼文印办案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0-04-07
项目单位: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设备购置-诉讼文印办案设备购置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项目名称:设备购置-诉讼文印办案设备购置项目
一、招标人: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设备购置-诉讼文印办案设备购置
项目编号:BJJF-2010-235
财政预算资金:人民币壹佰叁拾伍万元整
(RMB:1350000.00元)
招标内容:黑白高速多功能数码文印设备、彩色多功能数码文印设备、派出法庭彩色多功能数码文印设备,电子签章系统及诉讼文书排版软件。
三、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卿仁国
地 址:北京市崇文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电 话:010-67117196  
传 真:010-67142318
四、合格的投标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并且注册资金两百万元以上本国供应商;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方需具备厂家授权书。
4、投标人所提供硬件设备需出示国家级权威认证证书。
5、投标人需在北京法院系统有实施文印中心的成功案例(三家以上)和相关业绩(出示与其它客户签订的合同原件);如有用户出具的使用情况说明和无不良记录者优先考虑,出示证明文件,同时留存复印件。
6、投标人需在北京法院系统文印中心有驻地外包服务的成功案例,并且在一年以上。
7、投标人具备北京法院派出法庭文印中心的实施经验并一年以上。
8、电子签章软件产品由生产厂商自主研发并与硬件设备相匹配。
9、要求黑白多功能文印设备出具国家级耐久性权威认证。
10、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1、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0年4月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618室
北京市崇文门崇外大街90号(磁器口南普仁医院北侧)。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4月29日13:30时
七、开标时间:2010年4月29日 13:30时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经年审的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三年的相关业绩(附不少于三份的合同)。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此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beijing.gov.cn) 、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www.bjinvest.gov.cn)上发布。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0年4月7日
批复文号
 
内容字数: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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