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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的委托,就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黄标车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通过评审每包择优选定一家中标单位来完成本项目。 鉴于本项目的使用地区为北京市地区,故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北京市环境卫生监测站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检测报告。请各投标人注意车辆送检截止时间。 一、招标内容: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黄标车改造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2、项目内容:本项目财政预算资金为RMB107730000.00元,共分15个包,投标人可以投其中一个包或多个包,可以中其中一个包或多个包。投标人不得将一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且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注明投哪个包,若未按领取招标文件时注明的包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包号 车辆类型 规格 数量 各包财政控制资金(万元) 第1包 压缩车 5立方 17 646 第2包 压缩车 9立方 30 1560 第3包 压缩车 12立方 25 1325 第4包 垃圾车 1.5吨 6 203 单臂吊 1.5吨 2 吸粪车 1.5吨 8 管道疏通车 1 第5包 垃圾清运车 5吨 2 93 第6包 单臂吊 5吨 4 116 第7包 单臂吊 8吨 2 130 第8包 吸粪车 10立方 12 546 第9包 扫尘车 大型 31 2572.4 第10包 扫尘车 中型 10 610 第11包 多功能洗扫车 9 855 第12包 降尘车 5 300 第13包 洒水车 20吨 20 1170 第14包 多功能机械除雪车 4 520 第15包 装载机 2 64 另有协议采购车辆 62.6 合计 190 10773
三、招标人: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四、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崇文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邮 编:100062 联系人:赵艳春 电 话:67164376 传 真:67169289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2)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本项目只有第4包和第15包接受代理商投标; (7) 有允许企业生产相关货物的证明资料的企业;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4月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每天9:00~11:30;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12室 (北京市崇文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普仁医院北侧) 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每包,售后不退。 八、标前会时间:2010年4月14日16时00分 标前会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派人出席标前会。标前会前各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及技术部分进行充分的了解,并在标前会上提出有无疑异,如有疑异或有需要澄清的内容须在标前会上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并针对有疑异的内容提出投标人认为正确的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解决方案。 九、车辆送检时间:2010年4月8日9时00分始~2010年4月19日12时00分止 每天9:00~11:30;13:30~16:00(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送检车辆恕北京市环境卫生监测站不接受检测,其检测及封样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北京市环境卫生监测站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尚家楼甲48号 联系人:宋华旸 联系电话:010-64683085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0年5月5日9时 投标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允许企业生产、销售的相关产品的证明资料、相关资格证明文件、企业同类项目业绩(附合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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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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