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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顺义区龙湾屯镇焦庄户村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已经由北京市顺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顺义区龙湾屯镇焦庄户村污水处理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顺发改〔2009〕558号文批复。北京市顺义区龙湾屯镇人民政府作为项目法人负责该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受招标人北京市顺义区龙湾屯镇人民政府托作为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顺义区龙湾屯镇焦庄户村污水处理工程 招标编号:2010-ZB-SG17 2.2 招标人:北京市顺义区龙湾屯镇人民政府 2.3 实施地点:顺义区龙湾屯镇焦庄户村。 2.4 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污水处理涉及焦庄户村583户村民,其中普通户555户,民俗旅游户28户。 普通户污水收集工程,每户新建2m3的扩容化粪池1个、0.55 m3脚踏式压力冲水装置集水池1个、1.1 m3渗水池1个、污水收集池2个、收集洗浴、厨房污水的两套UPVC管线及其他配套构筑物。 民俗旅游户污水收集及处理工程,每户新建2 m3的扩容化粪池1个、0.55 m3脚踏式压力冲水装置集水池1个、污水收集池2个、收集洗浴、厨房污水的两套UPVC管线及其他配套构筑物。采用接触氧化工艺,新建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购置日处理能力为2.5吨的污水处理设备1套,配套建设土建井、设备池、集水池等。 2.5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6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0年9月30日,总工期共计122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过去5年中具有类似项目的工程施工经验;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建造师资格;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4月22日至2010年4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富豪村北)报名。 4.2 招标文件的购买:2010年4月22日至2010年4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富豪村北)购买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只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4 本工程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5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顺义区龙湾屯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如有变化以通知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http://www.bjztb.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顺义区龙湾屯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联 系 人:金宇 联系电话:010-89576207 传 真:010-89576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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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顺发改〔2009〕55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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