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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行政监察现代化二期工程

发布日期:2010-07-07
项目单位:北京市监察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监察局委托,就北京市行政监察现代化二期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承接此项目能力的企业法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北京市行政监察现代化二期工程
项目编号:BJJF-2010-580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北京市
2、项目内容:
进一步完善市级监察平台,开发地理信息、决策支持、效能监察等业务系统;依托市政务外网,开发区县监察系统并实现与市级监察平台的对接;开发市属委办局政务系统与市级监察平台的接口,实现与委办局业务系统的对接;建设市电子监察中心,并配套完成机房建设。
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一个标段或几个标段投标,投标人不得将一标段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且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注明投哪个标段,若未按领取招标文件时注明的标段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范围:
标段号 名称 预算资金(元)
第1标段 电子监察中心及服务器设备采购与集成 8470000.00元
第2标段 软件开发 22835000.00元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人:北京市监察局
四、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崇文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邮 编:100062
联系人:张雯  赵艳春
电 话:67164376  
传 真:67169289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含)以上资质;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4.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以往参加政府采购项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7月7日至2010年7月13日
每天9:00~11:30;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12室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七、标前会时间:2010年7月13日14时00分
标前会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投标及开标时间:2010年7月28日9时00分
投标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关资格证明文件、企业同类项目业绩、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0年7月7日
批复文号
 
内容字数: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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