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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密云水库西线路(七孔桥~白河大桥)改扩建工程已列入密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年度计划并批准建设(批复文号:密发改【2010】307号),项目业主为密云县石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北京市交通委员出资50%,北京市政府出资50%,招标人为密云县石城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概述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南起北京市密云县(现况)京密引水渠调节池上七孔桥东端,沿现况密关路向西经溪翁庄镇东营子村、石城镇梨树沟村、水堡子村、王庄村和石城镇中心区,终点至拟建白河大桥南端引道(不含该桥)。桩号范围为K0+000- K10+665.296。 二、设计标准 1)道路工程 (1)、道路等级:二级公路; (2)、设计年限:12年; (3)、设计车速:40km/h; (4)、荷载标准:公路Ⅰ级; 2)桥梁工程 (1)、设计荷载:人群荷载5kp/m2; (2)、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按0.2设防; 3)排水工程 雨水工程:重现期P=1年;建设区综合径流系数为0.65 ~0.70。 污水工程:污水量标准 120 立方米/(日?公顷)。
三、招标范围包括路基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 四、计划工期:366日历天。 五、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合同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单独完成10公里技术标准为二级公路等级的道路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最多只能有一家投标单位通过资格预审评审。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0年10月15日至2010年10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密云县环新路32号201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 10月 29日10时 0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 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密云县阳光街352号(首创大酒店4层会议室)。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北京市招标投标信息平台(http://www.bjztb.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密云县石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密云县石城镇 邮 编: 101500 联 系 人: 刑科长 电 话: 010-61025925 传 真: 010-6102592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新国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密云县环新路32号201室 邮 编:101500 联 系 人:李维维 电 话:010- 69065611 传 真:010- 69065611
2010 年 10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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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密发改【2010】30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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