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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资质, 2008年以来具备1个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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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中医医院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 1.1 本招标项目四川省中医医院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川发改招管函116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省中医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四川省省级重建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四川省中医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招管函116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2010112946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唯实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药剂楼加固工程、墙体裂缝加固工程、维修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十二桥路;
2.3计划工期: 60 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财政评审范围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施工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 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年09月08日 09点00分 ,地点为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9号光大金融中心21楼)本项目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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