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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2010年阳光浴室工程,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京发改[2010]1443号。北京首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北京市门头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拟对门头沟区2010年阳光浴室工程太阳能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具备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建设规模及内容:在门头沟区军庄镇、龙泉镇、妙峰山镇、清水镇、潭柘寺镇、王平地区、雁翅镇、永定镇、斋堂镇所辖镇域内37个村实施阳光浴室工程,新建太阳能集中浴室37座,总建筑面积8894平方米,安装平板式太阳能集热器3642平方米,淋浴喷头1336套,配套建设生物质锅炉辅助采暖系统、简易污水处理系统和智能IC卡控水管理系统等相关设施。本工程太阳能设备采购及安装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潭柘寺镇、军庄镇、妙峰山镇、清水镇、王平地区所建设的19座浴室;第二标段为雁翅镇、斋堂镇、永定镇、龙泉镇所建设的18座浴室。 2、项目编号:BSJ10-47-082HW 3、招 标 人:北京市门头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工程地点:雁翅镇、斋堂镇、永定镇、龙泉镇 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6、招标范围: 本标段包括雁翅镇、斋堂镇、永定镇、龙泉镇所建设的18座浴室的太阳能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和正式验收前的试运行、保修维护、售后服务等(含太阳能集热器、配套建设生物质锅炉辅助采暖系统以及智能IC卡控水管理系统)。 二、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为独立法人,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 2、投标申请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3、税务登记证书; 4、注册资金不少于900万元人民币;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投标申请人须通过国家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 7、投标申请人必须为太阳能设备制造厂家; 8、近三年在国内至少完成两个或以上太阳能集热面积在1000㎡以上的太阳能热水工程(包括合同履行期间),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9、投标申请人用于本项目的全玻璃真空管太阳能集热器应通过“国家太阳能热水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三、报名条件及时间 1、报名条件 投标申请人须在公告有效期内持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全玻璃真空管太阳能集热器检测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若递交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可提供复印件,原件可在投标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同类工程业绩证明、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的简介(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上人员需真实有效,一旦中标,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在施工中更换,否则因此造成的合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到北京首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报名。 每家潜在投标人只能选择一个标段报名,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报名。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招标人将对所有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被邀请参加本工程投标。若投标申请人多于7家时,择优选择7家进行该项目的投标;若投标申请人不超过7家时,将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同时不接受网上或电话报名; 2、报名时间:2010年11月22日—2010年11月26日(9:00—16:00,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26日16:00。 四、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首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街民丰胡同31号中水大厦815室 3、联系人:刘江 4、电 话:010-88067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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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京发改[2010]14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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