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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和平医院扩建工程代建人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0-12-09
项目单位: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和平医院扩建工程代建人招标公告
北京市朝阳和平医院扩建工程为北京市朝阳区政府投资、采用代建制方式建设实施的项目。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通过对该项目的公开招标,选定代建人。
1. 项目名称:北京市朝阳和平医院扩建工程
2. 招标人: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 建设地点:朝阳区来广营东路马全营南里
4.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1370平方米(含保留的原门急诊楼2405平方米),此次扩建工程总建筑面积896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22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74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朝阳区老年综合病房楼及医技楼。
5. 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控制在8031万元以内,建设资金由区政府基本建设资金安排解决。
6. 招标内容:通过公开招标选择项目全过程代建人。
7. 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至少具有以下一项资质:
A、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B、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C、建设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D、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E、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
(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与工程建设规模和技术要求相适应的,且聘用期不少于1年的技术、造价、财务和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高级职称和执业资格证书(必须是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中的至少一项)。 
(4) 投标人以集团公司总公司名义投标的,则其下属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参与投标。
(5)已经承担本项目咨询工作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代建人投标,代建人与该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标代理、设备材料供应、工程监理、施工单位无隶属关系,不得参与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设计、招标代理、设备材料供应、工程监理、施工等工作。
(6)投标人应具备承担项目建设工程投资总额10%的履约保函的经济能力。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0年12月9日至2010年12月15日;每日9:30~16:00(节假日不报名,周五下午截止到15:00时)。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企业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建管理业绩等说明资料。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招标文件500元一份,售后不退。
9、报名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天银大厦A西座320室 
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红伟、张燕
电 话:66419876-8861(8892)
传 真:66410987
批复文号 朝发改[2010]441号
 
内容字数: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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