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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0701-114050180064 1. 中技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以下简称“委托方”),对2011年南方信息中心广域网设备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的货物和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2.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需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008年和2009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的财务报告及银行资信证明; 2) 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或拥有其它相应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货物的制造商提供); 3) 所提供货物的制造商必须具有三年以上生产投标货物的历史。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货物的制造商提供); 4) 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近3年来在国内金融行业应用的至少2个实际案例,并已经验收合格,通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和用户验收证明文件形式证明;如果是集成项目的,需提供近3年来在国内金融行业提供信息化集成项目服务的至少2个实际案例,并已经验收合格,通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和用户验收证明文件形式证明; 5) 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6) 投标人需提供安装调试相关设备的必要资质文件; 7) 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网络,在北京、广东拥有售后服务机构和人员; 8) 只允许制造商自行投标或由制造商授权代理商投标两种方式,不允许联合投标。建议制造商自行投标。如必须由代理商投标,则对于每个包,制造商对代理商授权数量不超过1家,且在代理商投标时必须提交由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正本和不能自行投标之理由说明文件。 3. 投标人可于2011年2月18日至2011年3月9日期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到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103A室)领取招标文件,代理商还要凭制造商授权文件。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还需交纳5000元招标文件押金,招标代理机构开具收据,根据投标人所领招标文件包数的情况,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后五日内凭收据全部退还押金,不投、少投或恶意投标均不退还。 4. 所有投标书都应附有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并同标书一同递交。 5. 定于2011年3月10日上午9:30时 (北京时间)在招标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420室)公开开标。届时每个投标人可派1至2名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机构名称: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1110室 邮 编:100055 联 系 人:程玲、刘铁、崔岳 电 话:010-63348421、8407、8690 传 真:010-6334827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 号:0027150809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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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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