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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丰台街道办事处社保民政办事大厅

发布日期:2011-02-25
项目单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丰台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丰台街道办事处社保民政办事大厅 
(2)建设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福顺里小区东南角
(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092平方米
(4)招标范围: 为本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以及与之相对应的招标图纸中明示的工程内容。 
(5)工期:满足招标要求。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投标人条件:
2.1申请参与本工程投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项目经理为壹级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并且具有安全B本,应具备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和一定业绩,在设备、人员、资金、安全质量保证及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等方面,具有圆满完成本工程的能力。只有参加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2 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1)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房屋建筑工程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2)或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房屋建筑工程壹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临时执业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3)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施项目。
(4)项目经理在本工程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
2.3 对项目班子人员的要求:
★投标人必须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资料员等专业管理人员。专业管理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单位员工。。
★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资料员必须持有有效的上岗证书。
2.4 投标人财务状况:投标人近三年(2007-2009年)为盈利。
2.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3、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 2 月 25日- 2011年3月3 日, 每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4时-16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北京市莲花池西里29号公交大厦1718室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编:100161
报名时,对投标单位具备购买招标文件的必备条件进行初步审查。
潜在投标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下列证件以供查验报名资格: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 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 授权委托书原件;
8) 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还应携带《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全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只有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4、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方式待定
5、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北京市莲花池西里29号公交大厦1718室
联系人:潘芳
联系电话:63961982-822/823
批复文号
 
内容字数:2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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