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斋堂镇旅游服务综合街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1-03-08
项目单位:北京斋城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项目名称:斋堂镇旅游服务综合街工程项目
2、招标编号:XHTC-GC-2011-025
3、采购人名称:北京斋城置业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
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52691999
5、招标内容:
预算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招标范围:斋堂镇旅游服务综合街工程所涉及到的装修改造等(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工 期:合同约定日期
6、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提供通过年检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壹级(含)及以上资质;
7)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招标文件出售价格为 2000 元/套。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如招标文件电子版与书面招标文件有差异,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回执后,招标代理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同时也将把书面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8、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 3 月 8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每日09:00-12:00,13:00-17:00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通过年检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壹级(含)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9、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 3月 29 日上午 10:00 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开标时间:2011年 3 月 29 日上午 10:00 时(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五会议室
地 址: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总机电话:010-52691999
12、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邮  编:100055
E-mail: szy@xhtc.com.cn
电话(总机):010-52691999
传真:010-52691919
联系人:  孙兆誉(分机208)、朱学博(分机210)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西三环支行
帐 号:862083067710001

 

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1年3月8日

批复文号
 
内容字数:2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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