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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法律语言应用研究所法律语言处理实验室(政府采购)

发布日期:2011-04-12
项目单位: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泽岱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泽岱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委托,对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法律语言应用研究所法律语言处理实验室(政府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对采购人所需设备及相关服务进行密封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法律语言应用研究所法律语言处理实验室(政府采购)
项目编号:20111103
本包预算资金为:129.318 (万元)
1. 投标人可从2011年4月12日起,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30至下午16:00(北京时间)到北京泽岱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且售后不退。
2. 递交投标文件和投标截止日期、时间:2011年 05月6日上午8:30—9:30(北京时间)接受投标。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 开标时间:定于2011年05月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开标,届时请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开标地点:北京泽岱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单元821室地铁5号线A1出口
“投标一览表”单独封装在一个信封内,并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
4. 合格的投标人
1)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高的信誉,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有良好的声誉和业绩;
2) 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保证金:1万元整,开标时单独递交。
6. 凡对本次投标提出询问,请按下面的联系方式与北京泽岱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泽岱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单元821室地铁5号线A1出口
收款单位:北京泽岱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北京银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
银行帐号:010 9087 9400 1201 0509 4042
联系人: 陈先生 林小姐
 电 话: 88856430 88856410  传 真:88856430—203



北京泽岱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1-4-12
批复文号
 
内容字数:2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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