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来源:www.gxjch.com ,作者:共享建材汇

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一期校车租赁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11-04-19
项目单位: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的委托,就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一期校车租赁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接受合格的国内供应商前来报名。报名结束后,由采购方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在合格的报名单位中确定三家供应商参加此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项目名称: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一期校车租赁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采购人: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2、报名时间:2011年4月19日~2011年4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
3、报名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12室
4、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5、竞争性谈内容:校车租赁
6、资金情况:本项目财政预算资金为RMB334万元
7、对报名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与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雄厚的实力、优良的管理体系、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协调、组织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汽车租赁”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副本为准;
(7)凡受托为采购本次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8)无正当理由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其注册地或经营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招标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2008年4月20日至2011年4月19日)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和佳乐   赵艳春
联系电话:67164376
传 真:67169289

报名时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同类项目业绩合同(2008年—2010年)(如有);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资格证明文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此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及北京市朝阳区政府采购网上公示。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1年4月19日

批复文号
 
内容字数:2362
[ 打印当前页 ]
人工客服工程信息价官方人工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