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工程甲供材料采保费收取问题的答复
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市政工程甲供材料采保费收取问题的咨询函收悉。根据所提供的相关资料,经研究,答复如下: 1.材料采购保管费率:金属构件成品、混凝土预制构件、每吨超过一万元的材料及设备的采保费费率为1%,其他为2.5%。 2.建设单位(甲方)将材料供到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乙方)收取采保费的40%。 3.甲方将材料供到甲方仓库或车站、码头,乙方收取采保费的60%,还应计取从该堆放点搬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搬运费用。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4年10月24日[ 打印当前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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