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村镇韩村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楼工程3#楼、4#楼、6#楼及地下车库工程施工
| 工程编码 | 131023170002-001 | 所属地区 | 永清县 |
| 工程名称 | 韩村镇韩村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楼工程3#楼、4#楼、6#楼及地下车库工程施工 | ||
| 建设单位 | 中科建(廊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工程地点 | 永清县韩村镇韩村村东 | ||
| 建筑面积 | 24621.17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述) |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质要求 |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或同专业更高级别资质。资质管理规定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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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4624.4691 (万元)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
| 文件发售地点 | |||
| 联系人 | 王国卿 | 联系方式 | 15613632953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7-03-06 09: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7-03-10 17:00:00 |
|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 | 2017-03-06 09:00:00 |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 2017-03-10 17:00:00 |
| 招标文件下载 | 点这里下载招标文件和招标资料 | ||
| 内容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韩村镇韩村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楼工程3#楼、4#楼、6#楼及地下车库工程 已由永清县发展改革局以 永发改核字[2016]31号、永发改招标核[2016]06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科建(廊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永清县韩村镇韩村村东。建设规模:3#楼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3层,建筑高度13.05米,建筑面积2629.02平方米;4#楼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16/-2层,建筑高度46.85米,建筑面积9991.42平方米;6#楼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11/-2层,建筑高度31.85米,建筑面积7001.08平方米;地下车库钢筋混凝土板柱结构-1层,建筑高度3.6米,建筑面积4999.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621.17平方米,工程总造价:4624.469110万元。计划工期:2017年4月15日开工,2018年10月31日竣工,日历天564天。招标范围: 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述);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6日9时至2017年3月10日17时登陆“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www.hebgc.com)” 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同时登录河北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qggzy.gov.cn)打印带交易编号的交易单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2.开标前,外埠申请人必须完成对本项目的进冀投标手续的办理。 4.3开标截止时间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8日 9时30分,地点为 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永清县公共资源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科建(廊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永清县韩村镇韩村村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88号 中苑商务大厦D座1404室 邮 编: 065600 邮 编: 050091 联系人: 商植松 联 系 人: 王国卿 电 话: 13831646809 电 话: 0311-83998285 15613632953 传 真: 传 真: 0311-839982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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