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兴中路(火炬路至阳光大街段)海绵街道试点工程-绿化工程施工
| 工程编码 | 130600160087-002 | 所属地区 | 保定市 |
| 工程名称 | 隆兴中路(火炬路至阳光大街段)海绵街道试点工程-绿化工程施工 | ||
| 建设单位 | 保定市公用事业局 | ||
| 工程地点 | 隆兴中路(火炬路至阳光大街段) | ||
| 建筑面积 | 2006.8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质要求 |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83.73 (万元)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
| 文件发售地点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6日上午9:00至2017年3月10日下午17:00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 | ||
| 联系人 | 薛征、张帅、 | 联系方式 | 0312-5075320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7-03-06 09:09: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7-03-10 08:01:00 |
|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 | 2017-03-06 09:00:00 |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 2017-03-10 17:00:00 |
| 招标文件下载 | 点这里下载招标文件和招标资料 | ||
| 内容 |
工程编码 130600160087 工程名称 隆兴中路(火炬路至阳光大街段)海绵街道试点工程-绿化工程施工 建设单位 保定市公用事业局 工程地点 隆兴中路(火炬路至阳光大街段) 建设内容 约460米 绿化面积 2006.8平方米 招标内容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的全部内容 工程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的全部内容 招标代理单位 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837317元 资格审查 必要合格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 薛征、张帅、张鹏 联系方式 0312-5075320 公告发布 开始时间 2017年3月6日09:00 公告发布 截止时间 2017年3月10日17:00 招标文件下载 开始时间 2017年3月6日09:00 招标文件下载 截止时间 2017年3月10日17:00 地区 保定市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兴中路(火炬路至阳光大街段)海绵街道试点工程-绿化工程已由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保发改投资[2015]29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保定市公用事业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城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址:隆兴中路(火炬路至阳光大街段) 建设规模:道路长约460米 合同估算价:837317元 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4月4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5月24日 计划工期:50天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园林绿化资质无需提供),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建造师注册证书真实有效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进冀投标企业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信息登记且通过的(在有效期内)。 3.4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6日上午9:00至2017年3月10日下午17:00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30日09时30分,地点为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六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保定市公用事业局 地 址:保定市铁塔胡同77号 邮 编:071000 联 系 人:刘佳宁 电 话:0312-3090135 传 真:0312-309013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邮 编:071000 联 系 人:薛征、张帅、张鹏 电 话:0312-5075320 传 真:0312-5075345 2017年3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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