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建设北街改造工程监理招标
| 工程编码 | 130981170010-001 | 所属地区 | 泊头市 |
| 工程名称 | 泊头市建设北街改造工程监理招标 | ||
| 建设单位 | 泊头市城市管理局 | ||
| 工程地点 | 泊头市建设北街 | ||
| 建筑面积 | 招标性质 | 监理招标 | |
| 工程招标范围 | 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华港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质要求 |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等级证书,总监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全国注册监理执业证书,如总监有在建工程的,需提供在建项目业主单位同意同时承揽两个工程的证明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
| 文件发售地点 | |||
| 联系人 | 刘永慧 | 联系方式 | 0317-8313728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7-03-07 08:3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7-03-13 17:30:00 |
|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 | 2017-03-07 08:30:00 |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 2017-03-13 17:30:00 |
| 招标文件下载 | 点这里下载招标文件和招标资料 | ||
| 内容 |
监理招标公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HT-2017-03JL 1、招标条件 泊头市建设北街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并已在泊头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招标人为泊头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财政投资100%。项目已具备工程监理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泊头市建设北街改造工程 2.2工程规模:本项目为道路及排水改造工程,南起裕华路,北至安居小区南20米处,全长约1200米。15米机动车道,两侧各设置7.5米人行道,道路红线宽30米;沿线设置配套设施;双侧埋设直径D1800(710米)、D1000(1020米)排水管道。 2.3工程建设地点:泊头市建设北街 2.4监理周期: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施工工期:2017年4月5日至2017年6月15日,工期72日历天。) 2.5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2.6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2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等级证书,总监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全国注册监理执业证书,如总监有在建工程的,需提供在建项目业主单位同意同时承揽两个工程的证明,均可参加上述工程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或“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下载招标文件、清单及图纸时间:2017年3月7日8时30分至2017年3月1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提交疑问或异议截止时间:2017年3月17日17时30分,发送至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超期视为无异议。 4.4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缴纳现金,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5、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17年3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泊头市裕华西路原三井集团办公楼6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 间:2017年3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泊头市裕华西路原三井集团办公楼6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人:泊头市城市管理局 办公地址:泊头市解放东路 联系人:黄李芳 0317-8225326 代理单位:河北华港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泊头市红旗北街 联系人:刘永慧 0317-8313728、0317-8313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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