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段芦头小学薄弱学校改造实验楼项目
| 工程编码 | 130581170011-001 | 所属地区 | 南宫市 |
| 工程名称 | 南宫市段芦头小学薄弱学校改造实验楼项目 | ||
| 建设单位 | 南宫市段芦头中心小学 | ||
| 工程地点 | 南宫市段芦头小学(原段芦头镇中学、完小)院内 | ||
| 建筑面积 | 1713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 |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质要求 |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或同专业更高级别资质。资质管理规定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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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200.01 (万元)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
| 文件发售地点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 ||
| 联系人 | 李振杰 | 联系方式 | 0319-8206610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7-03-16 08:3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7-03-22 17:30:00 |
|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 | 2017-03-16 08:30:00 |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 2017-03-22 17:30:00 |
| 招标文件下载 | 点这里下载招标文件和招标资料 | ||
| 内容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宫市段芦头小学薄弱学校改造实验楼项目 已由 邢南宫市发展改革局 以南招标核字【2016】1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南宫市段芦头中心小学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财政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宫市段芦头小学(原段芦头镇中学、完小)院内。 2.2建设规模:占地6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13平方米。 2.3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 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 2.4 合同估算价:2000100.68元人民币。 2.5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 4月 6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7.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及职称: 刘俊峰(建设单位代表)、李振杰、王曦、金淑荣、闫月静、张恩瑞。其中李振杰任招标小组负责人。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宫市段芦头中心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宫市段芦头镇西北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区金利街21号 长宏大厦A1301 联 系 人:刘俊峰 联 系 人:李振杰 电 话:13930903967 电 话:0319-8206610 传 真:0319-5388938 传 真:0319-8206610 2017年 3 月13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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