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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芳镇杨家大院修缮工程施工

工程编码 131081160010-004  所属地区 霸州市 
工程名称 胜芳镇杨家大院修缮工程施工  
建设单位 霸州市胜芳镇人民政府 
工程地点 霸州市 
建筑面积 564.4 平方米   招标性质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标注的全部内容 
招标代理单位 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501.9183 (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500 元  
文件发售地点 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联系人 王岩  联系方式 0316-2213666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7-03-20 08:3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7-03-24 16:3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7-03-20 08:3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7-03-24 16:30: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3月24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胜芳镇杨家大院修缮工程已由霸州市发展改革局以霸发改投资【2016】8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霸州市胜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胜芳镇杨家大院
工程规模:该项目总占地面积13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64.4平方米;分前后两进院落,前院由东、西两个四合院组成,二进院为一排坐北朝南的后罩房和三间西厢房。
计划工期:计划2017年4月25日开工,2017年12月31日竣工,总工期251天。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标注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一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资质要求的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须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www.hebgc.com)”河北省建筑工程投标报名系统报名。报名后携带:网上报名回执(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所须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请于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3月24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在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报名者,恕不接待。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3日下午14:30分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霸州市胜芳镇人民政府 
地 址:霸州市胜芳镇
联系人:杨艳辉
电 话:1351316702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联系人:王岩
电  话:0316-2213666  
内容字数:4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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