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县西关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主体采购项目
| 工程编码 | 131124170006-001 | 所属地区 | 饶阳县 |
| 工程名称 | 饶阳县西关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主体采购项目 | ||
| 建设单位 | 饶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工程地点 | 饶阳县西关村 | ||
| 建筑面积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 工程招标范围 | 项目的建设资金投入、运营风险、建设管理等主要由项目实施主体承担;建设规划须符合饶阳县整体规划;实施主体负责项目的投融资管理及申办各项报批手续;接受项目管理机构的监管;完工后组织相关单位对本工程进行整体 |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质要求 |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合同估算价 |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详见招标公告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800 元 | |
| 文件发售地点 | 饶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 | ||
| 联系人 | 高晓民、郭昊 | 联系方式 | 0318-2030676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7-03-20 09: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7-03-24 17:00:00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7-03-20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7-03-24 17:00:00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00分 |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饶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 | ||
| 内容 |
招标公告 饶阳县西关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主体采购项目已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饶阳县西关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主体采购项目 建设地点:饶阳县西关村 招标内容:项目的建设资金投入、运营风险、建设管理等主要由项目实施主体承担;建设规划须符合饶阳县整体规划;实施主体负责项目的投融资管理及申办各项报批手续;接受项目管理机构的监管;完工后组织相关单位对本工程进行整体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决算、审计。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项目建设期:一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续存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金实力雄厚,能承担一定的社会环境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单位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违法违规的声明); 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或重大投诉事故。 三、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符合上述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到饶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现场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为三证合一,仅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4.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以上报名资料,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或复印件未加盖公章者,不接受报名。若为新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可不提供原件),证书复印件中二维码标识可辨识,并对所提交证件复印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报名审查不通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3月20日—2017年3月24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饶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 五、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饶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 六、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上发布。 招标人:饶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牛青晓 联系电话:13722835278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晓民、郭昊洋 联系电话:0318-20306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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