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岔口乡白石砬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
| 工程编码 | 130826160036-001 | 所属地区 | 丰宁满族自治县 |
| 工程名称 | 四岔口乡白石砬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 | ||
| 建设单位 | 丰宁满族自治县四岔口乡人民政府 | ||
| 工程地点 | 四岔口乡白石砬村 | ||
| 建筑面积 | 2254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 |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三源安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质要求 |
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或同专业更高级别资质。资质管理规定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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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424.8175 (万元)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并在本企业注册的注册建造师。其他要求详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600 元 | |
| 文件发售地点 | 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联系人 | 王影影 | 联系方式 | 0311-85371717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6-10-28 09: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6-11-03 17:00:00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6-10-28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6-11-03 17:00:00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 |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内容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招标编号:SYZB201610-34 1.2四岔口乡白石砬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由丰发改赈字 [2016]12号批复,丰宁满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核准招标。项目业主为丰宁满族自治县四岔口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规模及内容:丰宁满族自治县四岔口乡,包括:新建住房25套。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 2.3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424.817573万元(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必须经国家审计机关审计后方可办理) 2.4 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4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 年7月 31 日;工期为107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有能力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并在本企业注册的注册建造师。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班子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拒绝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施工企业必需办理进冀备案手续。 3.6 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各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只接受一家单位的投标申请。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先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5.2 网上报名后,投标人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并提供购买人近三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由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投标人出具无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新版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新版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检察机关出具并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建造师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证件原件、建造师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票据原件、网上报名回执加盖公章原件、外省投标企业还需携带《进冀建筑业企业市场进入备案书》(京津冀共同建筑市场试点企业(冀建市〔2009〕615号文件)、享受本省省内企业待遇的江苏建筑施工企业(冀建市〔2013〕27号文件)除外);将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装订成册;请于2016年 10 月 28 日至2016年 11 月 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到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领取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资料。以上原件缺少任意一项均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未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继续进行参加投标活动。 5.4 投标人中标后,主体工程不得进行分包转包,一旦发现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合同履约金。 6、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捌万元(¥80000.00);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6年 11 月16日下午17:00;此时间以后到账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保证金缴纳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宁支行 账户名称: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411000729300206047 投标保证金须从基本账户汇出,逾期交纳的保证金无效。 7、招标文件答疑方式 7.1 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对招标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报名成功后至答疑截止时间前发送邮件到sanyuanantai@126.com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投标人提问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7.2 招标人在答疑时间截止前2小时(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解答内容需要设计单位或相关专家参与的,须提前通知设计单位或有关专家到场。解答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每位投标人。 7.3 时间要求 投标人提问的时间:2016年 10 月 28 日9时至2016年 11 月 3 日17时。 7.4 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 报名后,请按规定时间参加网上答疑,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以及报名不足3家等事项将在网上答疑中告知投标企业,不再通过其他方式告知。由于投标人未按网上答疑的要求办理所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本工程要求提交合同履约金,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签订施工合同后转为农民工工资预储金。为合同金额的10%。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其他网站和媒体不得转载。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宁满族自治县四岔口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 赵忠 13832496056 代理机构:河北三源安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影影 15032639725 2016年 10 月 27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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