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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平安小区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7#楼(二次公告)

工程编码 130821160034-002  所属地区 承德县 
工程名称 承德县平安小区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7#楼(二次公告)  
建设单位 承德聚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 承德县下板城镇大平台村 
建筑面积 4708.71 平方米   招标性质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招标代理单位 承德安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或同专业更高级别资质。资质管理规定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要求投标人是独立法人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财务状况良好,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500 元  
文件发售地点 承德县下板城镇 
联系人 孙女士  联系方式 3011381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6-10-28 09:01: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6-11-03 17:01: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6-10-28 09:01: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6-11-03 17:01: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6-10-28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内容 承德县平安小区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7#楼(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承德县平安小区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7#楼(二次公告)(项目编码:130821160034-002 项目编号:CDXFS[2016]034 )已由承德县发展改革局以2015-79号文件核准建设。招标人为承德聚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筹资金,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承德县下板城镇大平台村
2.2工程规模:4708.71平方米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4项目总投资:747.57万元
2.4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1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8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是独立法人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财务状况良好,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承担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统一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可于2016年10月28日上午09时00分至2016年11月3日下午17时00分前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及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dx.ggzyjyzx.com)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后请各投标人以电话(18832422991)及邮件形式(cdaygs@126.com)告知代理公司)
4.2报名须知:已注册的投标人在登陆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报名时,直接到“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报名系统报名。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请登录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市场主体登陆系统进行注册(所注册信息必须与实际相符),再进入投标报名系统报名。
4.3招标文件发售:不发售纸质版,只发售电子版,投标人经报名成功后登录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dx.ggzyjyzx.com)文件下载系统和施工图纸下载系统自行下载。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现场收取,其收据作为投标人进场投标的必要条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6年11月22日9时30分,地点为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为保证开标会顺利举行,投标人应提前30分钟入场准备并服从现场相关工作人员的安排。
5.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叁万陆仟元整,(小写:¥36,000.00);
5.5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2日上午9时30分(已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缴纳无效)。
5.6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单位全称: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承德县支行 
账  号:13001687108050509513
备注:缴纳时,请标注“项目编号保证金”等信息关键词,以便核对。
6. 招标文件答疑 
6.1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对招标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报名成功后至答疑截止时间前登录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答疑系统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投标人提问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6.2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在答疑时间截止前2小时(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解答内容需要设计单位或相关专家参与的,须提前通知设计单位或有关专家到场。 
6.3时间要求 
投标人提问的时间:2016年10月28日09时至2016年11月3日17时。
招标人集中解答时间:2016年11月4日09时至17时。 
招标人关于开标时间、地点作出变更的截止时间:2016年11月4日9时至17时。 
6.4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
7. 特别提示
7.1为方便投标企业对报名、保证金支付等流程详细了解,请在报名前登陆“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公告”自行下载《投标企业会员注册交纳保证金等功能使用说明书》并参照执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及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dx.ggzyjyzx.com)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承德聚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杜立国   联系电话:13832435338
招标代理:承德安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314-3017945
报名咨询: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314-3110080  
内容字数:6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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