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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丘市中医院迁建项目施工(二次).

工程编码 130982160055-001  所属地区 任丘市 
工程名称 任丘市中医院迁建项目施工(二次 ).  
建设单位 任丘市中医院 
工程地点 任丘市新华路办事处南小征村,津保路南侧,长安道东侧 
建筑面积 44000 平方米   招标性质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 
招标代理单位 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18700 (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800 元  
文件发售地点 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任丘市会战北道行政服务大厅南楼) 
联系人 王文文  联系方式 15203179631、13231789117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6-10-30 17:0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6-11-04 17:0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6-10-31 08:3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6-11-04 17:00: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同报名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任丘市会战北道行政服务大厅南楼) 
内容 任丘市中医院迁建项目施工(二次 )招标公告
任丘市中医院迁建项目施工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并在备案部门备案登记,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本项目业主任丘市中医院(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任丘市中医院迁建项目施工 
1.2招标人:任丘市中医院 
1.3建设地点:任丘市新华路办事处南小征村,津保路南侧,长安道东侧
1.4招标范围:门诊住院综合楼的土建、给排水、太阳能系统、电气、暖通、消防、气体灭火、气动物流、医疗气体、手术室净化、消毒供应、生物实验室(检验科)、弱电、电梯、导光管采光系统等;地下车库的土建、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水、消防电气、弱电等;附属楼及连廊的土建、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弱电等;污水处理泵房及调节池的土建、电气、污水处理系统等;室外地源热泵及弱电等全部内容,包括施工图纸、有关说明、设计变更单、设计回复、技术文件及核对确认后的工程量清单(含电子版)等。
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其它资金
1.6质量等级:合格 
2、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2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公司须提供建筑总面积50000平米及以上且主体为框架或框剪结构层高10层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类业绩(工程完成时限自2010年1月1日至今)。工程业绩需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中标通知书、官方网站上中标公示截图(截图标有清晰的网址可查询)、竣工验收报告。
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注册单位为投标人的在冀备案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并具有建筑总面积50000平米及以上且主体为框架或框剪结构层高10层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类业绩(工程完成时限自2010年1月1日至今)。工程业绩需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中标通知书、官方网站上中标公示截图(截图标有清晰的网址可查询)、竣工验收报告;备选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注册单位为投标人的在冀备案注册建造师);
2.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劳动关系为投标人);
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河北省外企业投标报名前须取得《进冀建筑业企业市场进入备案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二维码标记清晰可见,开标时出示原件);
2.9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二维码标记清晰可见,开标时出示原件);
2.10招标人要求的体现投标人实力和信誉的其他资料。
3、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4、报名的时间和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于2016年10月31日至2016年11月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投标企业人员,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需提供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持以下证照资料原件及每页加盖企业公章的1:1复印件叁套到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任丘市会战北道行政服务大厅南楼)报名、签署投标承诺函及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发售只面向以下所有证照资料提供齐全有效的投标申请人(如证件年检、换证应提供相应主管部门证明)。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注:营业执照如不是三证合一的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如是三证合一新证可提供印制二维码标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可不提供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需提供印制二维码标识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可不提供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
(5)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注册单位为投标人的在冀备案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自2010年1月1日至今备案的建筑总面积50000平米及以上且主体为框架或框剪结构层高10层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类业绩备案合同、中标通知书、网上中标公示、竣工验收报告);备选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注册单位为投标人的在冀备案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劳动合同;
(8)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二维码标记清晰可见,开标时出示原件); 
(9)2015年及2016年上半年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文书式)或专用格式证明,税种包含但不限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
(10)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4年和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二维码或防伪标记清晰可见);
(11)2015年及2016上半年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项目经理、备选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的票据或社会保险缴纳地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12)河北省外企业投标报名前须取得《进冀建筑业企业市场进入备案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二维码标记清晰可见,开标时出示原件);
(13)公司须提供建筑总面积50000平米及以上且主体为框架或框剪结构层高10层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类业绩(工程完成时限自2010年1月1日至今)。工程业绩需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中标通知书、官方网站上中标公示截图(截图标有清晰的网址可查询)、竣工验收报告。
5、报名后请及时踏勘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对图纸、清单等进行校核,须及时提出修改意见。 
6、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并对前三名排序中标候选人及其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进行考察,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向主管部门报告;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有权对前三名排序中标候选人及其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进行考察,对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进行面试,对公司诉讼情况进行考察,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出借资质的、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的、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排序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7、其它 
7.1本项目招标文件800元/本,报名时同时发售并开具收据,售后不退。如果不开具收据,潜在投标人可拒付文件价款。免费提供图纸的电子版,自行复印纸质版,可根据需要向招标人索取正式图纸。
7.2专家评标及结算时使用的招标文件以备案后的纸质版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申请人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任丘市中医院   
联系人:刘军 
联系电话:0317-2268679     
电子邮箱:rqszyyxmb@163.com 
代理机构: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文、吴鹏远 
联系电话:15203179631、13231789117
电子邮箱:15203179631@163.com 
地    址:石家庄桥西区南二环西路35号双维商务大厦10楼A区  
内容字数:7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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