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矿区新材料园区特勤消防站项目工程施工及监理
| 工程编码 | 130406160018-001 | 所属地区 | 邯郸市峰峰矿区 |
| 工程名称 | 峰峰矿区新材料园区特勤消防站项目工程施工及监理 | ||
| 建设单位 | 邯郸市矿区公安消防大队 | ||
| 工程地点 | 义井镇上拔剑村旅游路西侧,鑫宝高分子项目地块东北角 | ||
| 建筑面积 | 5830.52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A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B标段:施工期间及竣工验收完成阶段监理。 |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安祥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质要求 |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或同专业更高级别资质。资质管理规定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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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500 元 | |
| 文件发售地点 | |||
| 联系人 | 庞艳涛 | 联系方式 | 15032400208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6-11-01 09:09: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6-11-07 08:01:00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6-11-01 09: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6-11-07 16:30:00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6-11-1至2016-11-7 |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邯郸市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侧(峰峰矿区滨河路188号) | ||
| 内容 |
招标公告(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峰峰矿区新材料园区特勤消防站项目工程施工及监理已由项目立项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邯郸市矿区公安消防大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义井镇上拔剑村旅游路西侧,鑫宝高分子项目地块东北角。 2.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5830.52平方米,主要建设执勤楼、室内训练馆、训练塔等。 本工程共分两个标段 2.3总投资:A标段施工投资13760405元。 B标段监理投资98000元 2.4工期要求:A标段施工260日历天。 B标段监理260日历天。 2.5质量目标:要求达到国家有关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 A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B标段:施工期间及竣工验收完成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A标段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质,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B标段监理: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 A标段施工: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B标段监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含以上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部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A标段施工:携带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回执单、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外埠企业需提供进冀备案。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 B标段监理: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国家(含以上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外埠企业需提供进冀备案。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 到邯郸市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侧(峰峰矿区滨河路188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9日9时30分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8日下午17:00之前 开标地点: 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服务区(二楼北厅) 评标办法: 详见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峰峰矿区政府采购网、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6.注意事项: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查询年限为近10年,如企业成立不足10年,查询年限为自企业注册成立至今,且查询结果必须来源于全国档案库,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 招标人:邯郸市矿区公安消防大队 地 址: 峰峰矿区滏阳东路6-2号 邮 编:056200 联系人:马参谋 电 话:1773618911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安祥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邯郸市丛台区光明大街69号恒亿大厦19层1906室 邮 编:056002 联系人:庞艳涛 联系电话:0310-30125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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