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光县第三实验小学项目设计
| 工程编码 | 130923160049-002 | 所属地区 | 东光县 |
| 工程名称 | 东光县第三实验小学项目设计 | ||
| 建设单位 | 东光县教育局 | ||
| 工程地点 | 建设大街以南、宣惠河以东、公检法办公楼以北 | ||
| 建筑面积 | 14000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设计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 ||
| 招标代理单位 | 唐山市纪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质要求 |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85 (万元)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
| 文件发售地点 | 东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方式 | 0317-5698707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6-11-02 09: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6-11-08 16:30:00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6-11-02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6-11-08 16:30:00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6-11-02至11-08 |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东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内容 |
东光县第三实验小学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东光县第三实验小学项目设计,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具备了招标条件,并已在主管部门备案,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工程名称:东光县第三实验小学项目设计 2.2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包括:教学楼、综合楼及铺住用房。 2.3 工程地点:建设大街以南、宣惠河以东、公检法办公楼以北 2.4 标段划分:无。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涉及的所有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全部内容。 2.6 计划周期:90日历天;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合格标准。 2.8 资金来源: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及高级工程师资格。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且以最先提交投标报名资料的申请人做为唯一投标人,其余的自动失去投标资格。违反以上规定者,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不收取招标文件费。 3.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报名须知: 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须携带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 5套 复印件(除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其余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印鉴):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及高级工程师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等, 于2016年11月 2 日至2016年 11 月 8 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在东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5. 复印件由报名原件复印而成,如证件正处于年检、补办、换发之中,须出示该证件颁发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有效证明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所持报名资料不全的投标申请人恕不接待。 7、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东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予以发布,投标人因轻信其他媒介的信息而带来的损失,后果自负。 8、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招 标 人:东光县教育局 联 系 人:张长健 联系电话:13603179026 东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东光县中国银行东光支行西配楼府前街116号 联系人: 邢女士 电话: 0317-7666935 招标代理机构:唐山市纪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沧州市运河区贻城路公建2号楼308室 联 系 人:李洪起 联 系 电 话:0317---5698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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