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南营乡团泊口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 工程编码 | 130100161468-001 | 所属地区 | 石家庄市灵寿县 |
| 工程名称 | 灵寿县南营乡团泊口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 ||
| 建设单位 | 灵寿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工程地点 | 灵寿县南营乡团泊口村村西 | ||
| 建筑面积 | 13782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 ||
| 招标代理单位 | 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质要求 |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或同专业更高级别资质。资质管理规定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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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同时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500 元 | |
| 文件发售地点 |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审批大厅 | ||
| 联系人 | 杨文刚 | 联系方式 | 17798131891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6-10-14 09: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6-10-20 16:00:00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6-10-14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6-10-20 16:00:00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6-10-14 至2016-10 -20(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审批大厅 | ||
| 内容 |
工程编码 工程名称 灵寿县南营乡团泊口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建设单位 灵寿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 灵寿县南营乡团泊口村村西 建筑面积 约13782㎡ 招标性质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招标代理单位 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或同专业更高级别资质。资质管理规定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 后审 合同估算价 约2320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投标人须是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0元 招标文件价格 500.00元 文件发售地点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杨文刚 联系方式 0311-86831965 15612828659 17798131891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6-10-14 9: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6-10 -20 16: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6-10-14 9: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6-10 -20 16:00 地区 文件发售时间 2016-10-14 至2016-10 -2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内容 招 标 公 告 灵寿县南营乡团泊口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已在灵寿县招标投标监督部门进行登记,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灵寿县南营乡团泊口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2、建设地点:灵寿县南营乡团泊口村村西 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中央资金、债券资金及银行贷款 ,已落实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5、现场情况:已具备施工条件 6、质量目标:合格 7、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同时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间:2016-10-14 至2016-10 -20(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持身份锁登录河北建设信息网报名系统自行报名或持IC卡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刷卡报名,报名必须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并持网上报名回执及以下证件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审批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盖公章); (5)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一年以上社保证明;技术负责人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一年以上社保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盖公章;投标时不得更换项目经理) (6)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验原件,留复印件盖公章)。 3、投标文件的递交:所有参与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提交给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六、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寿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 王佳宁 联系电话:0311-82518938 地址:灵寿县人民路东头南侧建设大街西侧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联 系 人:杨文刚 联系电话:0311-86831965 15612828659 17798131891 传真:0311-868319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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