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全区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的通知
桂造价[2016]24号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情况检查的通知》(桂建标〔2016〕30号)要求,我站定于11月开展全区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促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提高咨询成果质量,推动相关制度建设,提高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进一步提升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社会公信力。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工作采取抽查的方式,抽查比例不低于全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总数的60%。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是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9月31日期间开展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及出具的咨询成果文件。 检查内容主要是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情况,检查重点是: (一)企业承揽业务是否与委托方签订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手续完备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及咨询业务收费情况; (三)造价咨询业务的操作程序是否规范,盖章、签字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执行二级审查制度; (四)咨询成果文件的格式、内容、深度是否符合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 (五)项目是否有回访记录,是否总结咨询业务的优缺点并提出解决措施与方法; (六)是否按要求在广西造价信息网站上进行报送。 四、检查依据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 (二)《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广西人民政府令第43号)。 (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4~50862-2013)>广西实施细则》、广西各专业定额及相关文件。 五、检查时间及组织方式 (一)现场抽查时间:2016年10月31日至11月9日。 (二)集中审查时间:2016年11月至12月。 (三)组织方式:由我站组织,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协助,安排专人检查。 六、检查结果处理 检查工作完成后,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检查情况及检查结论,并在广西住房和建设厅网站、广西造价信息网站、广西造价协会网站上进行发布和公示。对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满前提出异议,说明理由,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我站会对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核。检查结果确定后,将作为日后企业信用评价的一项重要指标。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6年10月21日[ 打印当前页 ]

百色信息价
河池信息价
来宾信息价
贺州信息价
贵港信息价
桂林信息价
南宁信息价
玉林信息价
梧州信息价
崇左信息价
柳州信息价
防城港信息价
钦州信息价
北海信息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