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县龙山大街(牌坊路-滨河路)道路改造工程
| 工程编码 | 130426160099-001 | 所属地区 | 涉县 |
| 工程名称 | 涉县龙山大街(牌坊路-滨河路)道路改造工程 | ||
| 建设单位 | 涉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 ||
| 工程地点 | 牌坊路-滨河路 | ||
| 建筑面积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 工程招标范围 | 龙山大街(牌坊路-滨河路)道路改造工程,全长542米,车行道宽12米,两侧各6米人行道,污水主线管径为D1000,雨水主线管径为D1500。施工主要内容包括拆除原有道路便道、重铺道路便道、雨污水铺设等工程。 | ||
| 招标代理单位 | 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质要求 |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或同专业更高级别资质。资质管理规定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595.7457 (万元)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300 元 | |
| 文件发售地点 | 涉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工程代理窗口 | ||
| 联系人 | 付孟田 | 联系方式 | 0310-7076076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6-10-19 08:3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6-10-25 17:30:00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6-10-19 08: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6-10-25 17:30:00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上午8:30至12:00 时,下午13:30至17:30时(节、 |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涉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工程代理窗口 | ||
| 内容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涉县龙山大街(牌坊路-滨河路)道路改造工程已由涉县发展改革局以涉发改[2016]45号文件批复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涉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涉县龙山大街(牌坊路-滨河路)道路改造工程 2.2项目内容:龙山大街(牌坊路-滨河路)道路改造工程,全长542米,车行道宽12米,两侧各6米人行道,污水主线管径为D1000,雨水主线管径为D1500。施工主要内容包括拆除原有道路便道、重铺道路便道、雨污水铺设等工程。 2.3招标编号:YCZB2016-232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相关承揽能力; 3.2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第一名企业报名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19日至2016年10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 时,下午13:30至17:30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后持网上回执单、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由项目所在地或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年限为近10年,如企业成立不足10年,查询年限为自企业注册成立至今,且查询结果必须来源于全国档案库,否则投标无效)、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等以上资格要求中需提供的资料(携带原件核查,留存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应提供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到涉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工程代理窗口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涉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凤义 电话:0310-3897816 招标代理: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联系人:付孟田 电话:0310-7076076 邮箱:sjzyuchen369@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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